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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子在海底捞包间拍不雅视频,警方通报:刑拘4人!

2024-03-04

2月16日,一则视频在网络流传,视频中一位当红女主播疑在广州海底捞一家门店包

2月16日,一则视频在网络流传,视频中一位当红女主播疑在广州海底捞一家门店包间的餐位前,用餐具做出不雅行为并自拍视频,其穿着暴露,动作不雅。有消费者表示难以接受,“你们店出名了,就让她在店里拍摄不堪入目的视频和照片,甚至把餐具放在隐私部位。请问,你们怎么让我们能放心去消费?别和我说你们认不出你们包间。”还有消费者投诉称,要求门店找视频拍摄者赔偿消毒费:“门店正视这个问题,想一想我们以后还能去你们店里面吃饭消费吗?”2月16日,记者联系广州海底捞商务服务有限公司,一位工作人员答复称:“你打海底捞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的客服电话,他们会和你对接的。”对于这位女网红拍不雅视频所用餐具,这位工作人员回应称:“是有人投诉海底捞是吧?”随即明确表示会消毒处理,“那肯定了。”海底捞总部工作人员也答复记者表示:“在食品安全方面,门店一直严格执行每桌一客一清洁消毒的制度,以保障用餐顾客的健康安全。”2月16日下午,总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“我们不认同这一在公共场所的不当行为,针对这一不当行为、网络流传不实内容等信息,我们已报警处置。同时,门店也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权利。”2月19日,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通报“女子在海底捞包间拍不雅视频”一事。以下为通报全文:2024年2月14日下午,广州荔湾警方接到某餐饮店负责人报警,称有一名女子在其店内拍摄不雅视频,并在网上传播。接报后,荔湾警方迅速核实相关情况,依法传唤相关人员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。经查,曾某(女,40岁)为博取网络关注,于2月12日17时许在花地大道某餐饮店包厢内用餐期间,拍摄低俗视频,并通过网络将视频发给陈某(男,35岁)等人。陈某为吸引流量,达到带货牟利的目的,将该视频再次传播扩散,造成不良社会影响。经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,发现曾某、陈某和朱某(男,37岁)、冼某(男,31岁)等4人还拍摄多部淫秽视频及图片,并通过网络传播,造成恶劣社会影响。目前,公安机关已立案开展侦查,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依法对曾某等4人予以刑事拘留。警方提醒:网络不是法外之地。网民在网络社交媒体发布信息应遵守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,文明上网。对以身试法散布网络谣言、制造网络乱象的,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。

间的餐位前,用餐具做出不雅行为并自拍视频,其穿着暴露,动作不雅。有消费者表示难以接受,“你们店出名了,就让她在店里拍摄不堪入目的视频和照片,甚至把餐具放在隐私部位。请问,你们怎么让我们能放心去消费?别和我说你们认不出你们包间。”还有消费者投诉称,要求门店找视频拍摄者赔偿消毒费:“门店正视这个问题,想一想我们以后还能去你们店里面吃饭消费吗?”2月16日,记者联系广州海底捞商务服务有限公司,一位工作人员答复称:“你打海底捞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的客服电话,他们会和你对接的。”对于这位女网红拍不雅视频所用餐具,这位工作人员回应称:“是有人投诉海底捞是吧?”随即明确表示会消毒处理,“那肯定了。”海底捞总部工作人员也答复记者表示:“在食品安全方面,门店一直严格执行每桌一客一清洁消毒的制度,以保障用餐顾客的健康安全。”2月16日下午,总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“我们不认同这一在公共场所的不当行为,针对这一不当行为、网络流传不实内容等信息,我们已报警处置。同时,门店也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权利。”2月19日,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通报“女子在海底捞包间拍不雅视频”一事。以下为通报全文:2024年2月14日下午,广州荔湾警方接到某餐饮店负责人报警,称有一名女子在其店内拍摄不雅视频,并在网上传播。接报后,荔湾警方迅速核实相关情况,依法传唤相关人员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。经查,曾某(女,40岁)为博取网络关注,于2月12日17时许在花地大道某餐饮店包厢内用餐期间,拍摄低俗视频,并通过网络将视频发给陈某(男,35岁)等人。陈某为吸引流量,达到带货牟利的目的,将该视频再次传播扩散,造成不良社会影响。经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,发现曾某、陈某和朱某(男,37岁)、冼某(男,31岁)等4人还拍摄多部淫秽视频及图片,并通过网络传播,造成恶劣社会影响。目前,公安机关已立案开展侦查,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依法对曾某等4人予以刑事拘留。警方提醒:网络不是法外之地。网民在网络社交媒体发布信息应遵守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,文明上网。对以身试法散布网络谣言、制造网络乱象的,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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